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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来信人: 丁** 来信日期: 2022-06-07
编号: 20220607001
来信内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21]68号)文件,对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那么,我想咨询,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范围, 是指某一个划定的区域范围?还是指塔城地区全境(三市四县全境)?如: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在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新办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要求,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那么,该新办企业的范围是什么要求?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2-06-08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由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商宣传组冯*同志受理,并对您进行答复,联系电话:18799287755,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塔城建设,建言献策,为政府助力。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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