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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桃园三期物业

来信人: 沙** 来信日期: 2016-02-02
编号: 20160202003
来信内容:
沙湾县桃园三期南区多层自2004年7月交工以来至今已有一年半了,可是天然气一直不通,到物业询问多次,物业也一直不置可否,没有任何明确的答复。而且当时还收了户将近两千元的入户费,不是入户费早都取消了吗?这些问题也不知道找那些部门反映。更可恶的是,在沙湾县辖区内其他小区水费都没有涨价的情况下,三期物业水费却涨价, 询问收水费的业务人员,也没有合理的解释,索要相关的文件也拿不出来,我们迫于需要正常的生活所需,也只得忍气吞声,默默交了。这i也就罢了,物业明确贴出通知,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买水,这样胁迫是违法违规的吗?物业费不是预交最多只能半年吗?这里当时交房是说必须预交一年,没办法就交了,现在又以不给买水胁迫也必须预交一年。如果物业的服务能正常,物业费大家谁也不会拖欠,可是三期物业不说别的,就单单打扫卫生都不能按时,楼道里基本上八个多月都没人打扫一次,小区里的雪更是到处都没有打扫,有的路面被车一压,结了厚厚的冰,就这样的物业还收物业费真的是没有道理。动不动在各个楼道里贴些通知一类的东西,都是些什么......物业概不负责这样的句子,让业主的感觉是:物业除了收费什么责任都不负。这些事我们作为业主也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 监督管理。
办理进度: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16-05-16
答复单位: 行署办公室
答复内容:

  根据我县发改委2013年下发的《关于下达我县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沙发改字【2013】177号)中相关规定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另三期的全体业主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桃园三期南区燃气管线正在建设中,计划6月中旬通气。

 

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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